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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泰盛富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全厂能量系统优化项目全厂低温余热回收利用膜分离除氧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GZZB125073-7     发布时间:2025/12/10 16:49:53      点击次数:140

一、招标条件

宁波华泰盛富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全厂能量系统优化项目全厂低温余热回收利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华泰盛富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波宁咨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膜分离除氧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430万元,建设规模:全厂热源侧成套设备(一部工艺汽提水余热回收成套设备;一部3台燃机余热锅炉烟气回收成套设备;一部D-306定排罐余热回收成套设备;二部定连排余热回收成套设备;二部D-802低压罐乏汽回收成套设备;二部凝液回收成套设备;三部C-9001高低压冷凝水罐乏汽回收成套设备;四部V-621罐凝液余热回收成套设备)。全厂热阱侧成套设备(二部膜除氧成套设备;二部除氧水加热成套设备),数智热芯中心成套设备,控制系统,配电系统。本次招标内容为膜分离除氧装置;设计处理量为500t/h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环岛西路18号

2.3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验收、技术服务、指导安装及调试、培训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300000元。

2.5交货地点:宁波华泰盛富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全厂能量系统优化项目全厂低温余热回收利用工地现场

2.6交货方式:工地交货,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工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装车、保险等设备落地前的一切费用

2.7交货期:膜分离除氧装置于2026年3月5号前货到现场,且供货满足现场安装进度要求。(发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待招标人通知后送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如招标人要求延期交货,投标人应负责免费保管。

2.8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合同书内的要求执行

2.9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 18 个月(以后到期为准),立式膜堆组件质保4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登录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3 地点(网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 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发放,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获取,注册程序详见网站要求,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网上获取:请登录“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须采用支付宝方式。为了保护潜在投标人信息,预防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项目或标项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一律无效,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只有在“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按规获取招标文件。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5)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0

5.2递交方式:银行电汇方式。不接受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前完成提交。

5.5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号(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银行户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33101983679050502597

5.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14时00分

6.2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6.3 递交地点:

1)邮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单位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收件人为 李莺 ,联系方式为13777080331。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缺页或破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现场递交:递交地址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招标人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14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将视情况采用现场开启或采用“钉钉”或“腾讯会议”直播方式开启。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现场开启或参加“钉钉”“腾讯会议”直播开启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上发布。

九、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2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9.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gzecc.com/)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4凡对本次招标要求澄清的,请在2025年12月1223时59分前与招标代理联系。将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的扫描件和word版电子文件发送至85730271@qq.com。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宁咨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话:1361657728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李莺、戴佳颖、王月

 话:0574-87312175 

   箱: 857302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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